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孙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丹,女,1979年12月出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规划师,中级职称。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凯思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经理;2003年8月至2010年7月在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招聘绩效经理;2010年8月至2013年12月在北京新华联丽景湾国际酒店历任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孙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