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24%股权(简称以下“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和各证券服务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