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适用快速审核通道的行业或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为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C36 汽车制造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的营业务为汽车空调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其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因此,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于“C制造业-C36 汽车制造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汽车行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于“C 制造业-C36 汽车制造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2、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系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因此,交易方案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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