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旭庆有限公司持有的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耐尔”“标的公司”)24%的股权。鉴于公司已持有博耐尔37.5%的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博耐尔61.5%的股权,博耐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本次交易参与人员的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3、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通过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或由上述中介机构出具保密承诺函等方式,对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4、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5、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的商讨和决策内容、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6、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并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特此说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