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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0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1 月 7 日下午在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3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明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李富川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聘任蓝思远、蒋灿明、方东红、双德会先
生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李红光先生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方东红先生不再
兼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
董事长李永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
聘任彭庆伟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杜汛女士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刘新馨女
士任审计部总经理,杜汛女士、孔国梁先生任证券事务代表。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副总裁分工
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富川先生提议,第八届董事会决定公司副总裁的分工
如下:
    副总裁蓝思远:协助总裁分管土地储备管理、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开发项
目营销和售后服务管理、公司产权管理、自有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投
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
    副总裁蒋灿明:协助总裁分管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工程进度管理、规划设
计管理、项目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协助总裁分管文秘档案管理、
行政事务和安全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行政督查管理工作。分管产品管理部、
办公室。
    副总裁方东红:协助总裁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工
作、制度流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管理技术部。
    副总裁双德会:协助总裁分管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工作。分管成本管理部。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长沙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决定向控
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振业”)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放款之日起一年,湖南
振业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支付资金利息,使用条件为湖南振业提
出资金使用申请,并按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放款。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深圳市宝
安南路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上述第四项议案将提交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简历
    蓝思远:男,195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农艺师。1985 年起先后任深
圳市农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深圳农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市农科中心主任助理、深圳市农科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 年 3 月起
任本公司副总裁。蓝思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1,696,454 股,与本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灿明:男,1969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3 年起先
后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海外业务部
项目协调员、香港迅捷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程总
承包部副经理,2004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策划设计部经理,2006 年 6 月起任本
公司副总裁。蒋灿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474,924 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东红:男,1967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 年起先
后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
部部长、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
副总会计师,2004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 年 3 月起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其中 2006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1 月兼任集团财务部经理),2009
年 07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其中 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兼任集团董事会
秘书、2010 年 9 月至今兼任集团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方东红先生持有本公司
股份共计 2,640,695 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双德会:男,1977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经济师。1998 年 7
月起先后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计划经营主管、
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深圳市房产交易所负责人,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副经理、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人事部长),2009 年 1 月起
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所属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双德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李红光: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94
年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物业发展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本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
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06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管
理技术部总经理。2010 年 9 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彭庆伟:男,1969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在职),高级经济师。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深圳市金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1996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主任、总办副主任;
2003 年 9 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天津市振业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振业城项目部总经理,2010 年 1 月起任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庆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274,723 股,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汛:女,1975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 年起在本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工作,1999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 年起任本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8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新馨:女,1970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
审计师(CIA),1993 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会计师、主管会计、主任科员;2006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师,2008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08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
理(主持工作),2009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孔国梁:男,1983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7 年 7 月起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9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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