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
(八)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
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
本议案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题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3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信息披露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3 年 1 月 23 日上午 8:30—下午 17:3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5863061
传 真:0755-25863801
联 系 人:孔国梁、王诚
(二)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的形式表决,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2以上通过。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
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