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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赵积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韩巧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邢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01选举程益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圣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裴娟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秦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凤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 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对其选举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中,议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7月12日下午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办(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9、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2024年7月15日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同意票数
1.01选举赵积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韩巧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邢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4人同意票数
2.01选举程益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圣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裴娟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应选2人同意票数
人的议案》
3.01选举秦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凤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后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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