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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院: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总股本由560,975,445股减少至560,783,805股,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明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0,975,4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6,341,405.75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发布《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028),明确:“鉴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主动离职,1人已办理退休,1人调动至其他单位,已不符合被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4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由560,975,445股变更为560,783,805股。”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以总股本560,783,80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权益派发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60,783,8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274,331.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20%。公司将在同日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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