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定于2024年7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6月27日,公司股东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昆生物”)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尚昆生物持有公司股份34,890,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8%,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尚昆生物提请的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C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荣飞先生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前进先生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华女士 | √ |
1.0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道远先生 | √ |
2、上述议案1-3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6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3为累积投票提案,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4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1.0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小丰先生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健先生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 |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丽女士 | √ |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玉坤先生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何慧女士 | √ |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霄汉先生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采用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的应在2024年7月8日(星期一)17:
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C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11-88393990
传真号码:0511-88489531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韦秀珍
联系地点: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C楼董秘办
邮编:212200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68”,投票简称为“通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我本人(下称“委托人”),出席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我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同意票数 |
1.0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荣飞先生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前进先生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华女士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道远先生 | √ | |
1.0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小丰先生 |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健先生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 | √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丽女士 | √ | |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玉坤先生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 | 应选人数 | 同意票数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人) | ||||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何慧女士 | √ | |||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霄汉先生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 (仅限法人股东)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及邮编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
代理人姓名 | 是否提交委托书 | ?是□否 | |
代理人证件名称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代理人电子邮箱 | ||
代理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