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03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037股,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4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0,089,032股减少至340,051,99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40,089,032元变更为340,051,995元,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内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
联系人:王姣杰、姜韶华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电子邮箱:zkjc@sinodata.net.cn
邮政编码:100101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