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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6月27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2024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化公司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2号《关于同意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4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88,444.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911,555.61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127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3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月1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月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75元/股。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9日起由原21.75元/股调整为21.6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发行人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7日,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佳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佳禾转债”的转股价格(21.60元/股),则“佳禾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佳禾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佳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4年1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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