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4-073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兴路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提案1.00、2.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关联股东为云浮市百家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等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就提案1.00、2.00、3.00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征集表决权相关条件;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4年7月12日17:00止。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兴路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兴路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27500
联系人:钟怡
电话号码:0766-8495208
传真号码:0766-8495209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891,投票简称:惠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召开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 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