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
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固”)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该行申请的金额为13,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万元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固对公司提供担保,已经成都金固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25403311XB |
法定代表人 | 孙锋峰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资本 | 995,439,065元 |
成立时间 | 1996年6月24日 |
登记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
经营范围 | 货运(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汽车零部件、热镀锌钢圈制造,车轮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热浸铝、小五金加工,钢材、汽车零部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金属表面处理设备的生产及维修,金属制品、通用设备的销售,房地产的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936,517,223.17 | 8,159,068,271.24 |
负债总额 | 3,770,711,668.69 | 3,978,156,922.90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165,805,554.48 | 4,180,911,348.34 |
营业收入 | 3,357,364,395.50 | 817,336,707.63 |
利润总额 | 30,735,862.32 | 10,143,536.09 |
净利润 | 31,837,581.48 | 9,748,674.57 |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13,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成都金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成都金固可控的范围之内,成都金固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成都金固的正常经营,且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成都金固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9,6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1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5%;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