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镔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夏镔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夏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现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LIU KUN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夏镔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附件:夏镔先生简历夏镔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持中国律师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2001年6月-2007年11月,历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高级法务专员。2007年12月-2017年12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2017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裁,负责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