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 号矽岸国际 4 号楼 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11,495,95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11,495,95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35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356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33,804,4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783,75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高秉强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晓东、但胜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495,95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495,95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495,95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495,95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067,698 | 99.8625 | 428,258 | 0.1375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495,95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17,228,945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11,495,95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5 | 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2,338,676 | 98.9986 | 428,258 | 1.0014 | 0 | 0.0000 |
6 | 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2,766,93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7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2,766,93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5、议案 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公司股东刘志宏、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议案 7涉及事项的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周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