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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 号矽岸国际 4 号楼 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0
普通股股东人数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11,495,9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11,495,9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93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935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33,804,4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783,75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高秉强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晓东、但胜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495,956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495,956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495,956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495,956100.0000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067,69899.8625428,2580.1375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495,956100.000000.000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7,228,945100.000000.000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1,495,956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2,338,67698.9986428,2581.001400.0000
6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2,766,934100.000000.000000.0000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42,766,934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5、议案 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公司股东刘志宏、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议案 7涉及事项的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周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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