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