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