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超华,证券代码:00228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2.1条、第
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以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