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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八、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14:30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邱祥平 先生

序号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执行人
第一项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邱祥平
宣布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梅 勇
第二项审议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梅 勇
第三项议案表决:
宣读表决方法并推选监票人邱祥平
计票与监票监票人
第四项宣布表决结果梅 勇
第五项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第六项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梅 勇
第七项宣布大会结束邱祥平

目 录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9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4日

至2024年7月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45长江通信2024/6/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 9:30---11:

30,下 午 2:30--4:30)。

七、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27-67840308

传真:027-67840308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4

(二)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6人)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8人)时;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修订后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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