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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4-030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80,764,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7,818,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22,946,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23,431,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84,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22,946,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1726%。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9%;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0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5%;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4%;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4%;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4%;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8,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6%;反对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223,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27%;反对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08%;反对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8,041,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0%;反对2,723,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0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68%;反对2,723,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2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4%;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7,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4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03%;反对4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0、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499%;反对4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0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5%;反对4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48,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1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6%;反对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欧黎先生、杨新臣先生、肖益先生、满孝国先生、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12.01.选举欧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400,17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66,542股。

12.02.选举杨新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260,89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27,266股。

12.03.选举肖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385,07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51,442股。

12.04.选举满孝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80,081,974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748,342股。

12.05.选举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79,977,798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44,166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卫东先生、庄严女士、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13.01.选举赵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379,6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6,039股。

13.02.选举庄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364,5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30,939股。

13.03.选举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355,9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22,339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海英女士、刘乐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14.01.选举许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266,39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2,762股。

14.02.选举刘乐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0,379,6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6,038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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