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25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宋良伟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药罗欣医药(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山东罗欣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涉及提前支付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