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电新”)管理层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969,085股,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54,699.5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989,516.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到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8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 | 8111601011500530641 | 215,854,700.00 | 7,467,131.41 | |
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368200100100223289 | 50,000,000.00 | 0.00 | |
招商银行长沙雷锋支行 | 731902271210566 | 100,078,212.72 | 4.78 | |
中信银行长沙 | 8111601012100704631 | 0.00 | 62,890,178.69 |
红旗区支行 | ||||
合计 | 365,932,912.72 | 70,357,314.88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募集资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并一致同意将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677.28万元)。该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在厂房建设方面,公司基于产线布局需要,合理规划厂房建设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节省了建设开支;在设备采购方面,公司充分结合产品布局和需求,在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因此,公司该募投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该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该项目已达到项目预定要求,可以结项。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6,547.48万元,尚余746.71万元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4,611.73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90,732,288.67元。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其经济效益难以单独、准确度量。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9,782.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7,035.7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19.3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6,398.95万元的比例为
19.33%,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398.9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782.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77.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61%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21,567.67 2022年:4,796.35 2023年:3,418.5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21,585.47 | 17,294.19 | 16,547.48 | 21,585.47 | 17,294.19 | 16,547.48 | -746.71 | 2022年12月31日 |
2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3,418.24 | 3,418.24 | 5,000.00 | 3,418.24 | 3,418.24 | 0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9,816.79 | 9,816.79 | 11,000.00 | 9,816.79 | 9,816.79 | 0 | 不适用 |
4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 - | 6,289.02 | - | - | 6,289.02 | 0 | -6,289.02 | 不适用 |
合 计 | 37,585.47 | 36,818.24 | 29,782.51 | 37,585.47 | 36,818.24 | 29,782.51 | -7,035.73 |
注:1、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291.28万元,系项目结项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
目的金额4,611.73万元减去本项目专户利息320.4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46.71万元,系部分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2、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1,581.76万元,系本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1,677.28万元减去本项目专户利息95.52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减去发行费用1,186.52万元加上专户利息3.31万元。
4、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承诺投资额6,289.02万元,暂未使用。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 | 2022 | 2023年 | ||||
1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净利润为5,186.43万元 | 910.47 | 2,063.58 | 9,399.50 | 12,373.55 | 是 |
2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 |
注1: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系公司为缓解原有产品产能不足而进行的扩产,为便于生产管理和财务核算,公司未针对募投项目设立单独的管理、核算体系,客观上无法单独核算募投项目的成本、收入、费用,无法准确核算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上述效益数据系项目整体投产后,公司根据项目新增产能的贡献度情况测算得到对应产品所实现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