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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电气: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87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5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大地JLC1 850102

2、授予日:2024年5月28日

3、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4、行权价格: 5.08元/份

5、实际授予人数:61人

6、实际授予数量:308.50万份。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首次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蒋明泉董事长258.10%0.26%
2钟飞龙总经理309.72%0.32%
3陈龙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09.72%0.32%
4李玉蕾董事206.48%0.21%
5高兵副总经理103.24%0.11%
6夏金龙董事30.97%0.03%
核心员工(55人)190.561.75%2.02%
首次授予合计308.5100.00%3.27%

注:【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明泉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姓名职务
1蒋明泉董事长
2钟飞龙总经理
3陈龙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李玉蕾董事
5高兵副总经理
6夏金龙董事
7朱彬核心员工
8王晓阳核心员工
9柯翠核心员工
10王会锋核心员工
11施雁波核心员工
12石艳飞核心员工
13吴晓均核心员工
14耿杏敏核心员工
15申晓佳核心员工
16褚庆丽核心员工
17马文泰核心员工
18封迁核心员工
19李小青核心员工
20胡凤娟核心员工
21赵红美核心员工
22唐晨曦核心员工
23李建核心员工
24刘红兵核心员工
25张牧之核心员工
26张烨强核心员工
27金宏霞核心员工
28葛炜核心员工
29胡伟核心员工
30王希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职务
31杨勇核心员工
32赵玉阳核心员工
33席鹏程核心员工
34邱加凤核心员工
35杨卫建核心员工
36冯乃星核心员工
37马莉核心员工
38张德明核心员工
39叶建峰核心员工
40李锐核心员工
41李薇薇核心员工
42安松核心员工
43付海君核心员工
44杨海芹核心员工
45李德海核心员工
46刘赛核心员工
47闫成成核心员工
48刘明明核心员工
49陈海平核心员工
50曾敬义核心员工
51梁汉远核心员工
52丁同来核心员工
53沙彦男核心员工
54康树苏核心员工
55顾登如核心员工
56高伟核心员工
57徐晓春核心员工
58陈建核心员工
59杨君琴核心员工
60申占核心员工
61朱群燕核心员工

(四)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 行权要求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1100万元。
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且不低于2000万元。
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3200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数值,且“净利润”指标以剔除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若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行权的权益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100%80%60%0%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董事会确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8日,经测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首次授予日):

首次授予数量 (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
308.501,868.28613.57829.44330.4894.79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登记确认书》。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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