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00万股(大写:伍仟万股)(占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00%),按每股人民币1.0750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750000.00元(大写:伍仟叁佰柒拾伍万元整)。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