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