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微”、“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满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90,196,477.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 56,652.94 | 50,0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38,973.00 | 20,000.00 | 2023年12月31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合计 | 115,625.94 | 90,000.00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由于项目建设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土地建设受地质结构、雨季、台风、安全作业要求等因素影响,同意在不改变“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截止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 56,652.94 | 50,000.00 | 37,755.97 | 75.51% |
研发中心项目 | 38,973.00 | 20,000.00 | 16,227.62 | 81.1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合计 | 115,625.94 | 90,000.00 | 73,983.59 | -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进度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已竣工验收,募投项目所涉生产设备仍在陆续采购中;研发中心项目相关项目内容因项目配套实施条件需与多方协调,以致实施时间延后。鉴于项目目前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原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变。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原定投资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截止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合计37,755.97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研发中心项目”合计16,227.62万元,上述项目实际进度与原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比存在延迟,现拟将“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截止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花少军 | 刘 坚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