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时创能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1 |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 | 11,409.31 | 7,847.17 | 3,051.58 | 38.89% |
2 |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 12,679.00 | 5,257.44 | 3,221.66 | 61.28% |
3 |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 | 13,730.58 | 13,730.58 | 13,008.40 | 94.74%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4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778.60 | 8,607.93 | 3,134.75 | 36.42%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34,650.00 | 34,650.00 | 100.00% |
合计 | 109,597.49 | 70,093.11 | 57,066.39 | 81.42% |
注:截止2024年5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 | 2024年二季度 | 2026年二季度 |
2 |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 2024年二季度 | 2025年二季度 |
3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4年二季度 | 2026年二季度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原计划扩产后链式吸杂设备年产量达40台,体缺陷钝化设备年产量达150台。由于光伏行业技术路线变化较快,公司根据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审慎进行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二季度。
2、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主要是通过对目前生产场地进行改造,实现现有产品的自动化升级。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所获得的效益最大化,避免自动化升级过程影响公司原有产能的正常生产,公司实施分步建设的产能投资安排。
另一方面,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慢于原定计划。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二季度。
3、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通过租赁办公场地、升级和完善公司现有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客观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审慎进行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因此进度较原预期时间有所延后。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二季度。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