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6月25日,向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4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