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1证券代码:400100 证券简称:工新5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孟庆津先生(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6,448,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5,191,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60,6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反对股数1,98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19,3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反对股数2,02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19,3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反对股数2,02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284,5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反对股数2,16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莫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26,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反对股数2,02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60,6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反对股数1,987,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19,3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反对股数2,02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英文名称及缩写、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68,1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反对股数1,98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26,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反对股数2,02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31普通股同意股数984,426,8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反对股数2,02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雪、杨凤丽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莫丽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6月2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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