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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66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国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艳林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洪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随建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李洪波先生、随建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洪波、随建喜

邮政编码:453000

办公电话:0373-7075928电子邮箱:xxtlln@163.com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

王瑞庆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大学,本科学历。

1989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新乡市新华区北干道小学老师;1997年9月至2005年8月担任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主任、副校长;2005年9月至 2008年8月担任新乡市卫滨区八一路小学校长;2008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校长;2013年 11月至2014年1月担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瑞庆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88万股,王瑞庆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雯、李轩的姑父,公司董事栗绍业系李轩的丈夫。王瑞庆、李雯、李轩三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瑞庆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瑞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国瑞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企业管理 EMBA。

2004年3月至 2007年 9 月在新乡市海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采购部经理;2007年10月至 2010 年 12月任新乡市第八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任新乡市华鑫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2.5万股,陈国瑞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李艳林女士:1984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6年6月年至2008年2月任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8年3月至2013年8月担任河南银金达彩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担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6月起历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林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5.0万股,李艳林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艳林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洪波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2月起任职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1.25万股,李洪波先生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洪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随建喜先生: 198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研究生。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随建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随建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随建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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