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中国)”)30%的股权。根据日立电梯(中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可分得现金红利人民币596,264,570.54元。
近日,本公司已收到日立电梯(中国)的现金分红款人民币596,264,570.54元。本公司采用权益法对日立电梯(中国)进行核算,上述分红对本公司2024年报表利润及对本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均无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