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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838971证券简称:天马新材公告编号:

2024-063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公司董事马淑云、姚磊、茹红丽系前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将对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106,728,002股减少至106,008,002股,注册资本将由10,672.8002万元(注:公司因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0,000股,上述股份已完成股份登记,但注册资本由10,612.8002万元增加至10,672.8002万元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减少至10,600.8002万元。公司将于2024年

日在《河南商报》上刊登减资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5号

2、申报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3、联系人:胡晓晔

4、联系电话:0371-68942858

、传真:

0371-68942899

6、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

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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