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6月24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8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6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目前,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撤回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终结公司预重整程序。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彭东钜送达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通知》,申请人已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