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3年5月26日
(二)可行权数量:22.35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三)可行权人数:15人。
(四)行权价格:33.8141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6年5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 本次可行 权数量 (万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其已获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苏陟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4 | 7 | 50% |
2 | 李冬梅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6 | 3 | 50%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人) | 24.7 | 12.35 | 50% | |||
合计(15人) | 44.7 | 22.35 | 50% |
注:1、上表已剔除离职所涉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