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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高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00269 证券简称:赣粤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31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

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83,713,2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53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胡炜先生以及董事谢泓女士、蒋晓

密先生、邓永航先生、聂建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彭爱红先生、刘文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韩峰1,608,276,289108.3953
1.02吴建华44,656,9953.0098
1.03邓永航43,111,2902.9056
1.04许越洪1,608,276,284108.3953
1.05李秀宏1,608,276,284108.3953
1.06聂建春1,606,013,580108.2428
1.07刘文鹏1,190,982,25480.2703
1.08聂头龙1,149,999,26577.5081

会议选举韩峰先生、许越洪先生、李秀宏先生、刘文鹏先生、聂头龙先生和聂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计算。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胡炜1,450,584,84297.7671
2.02邹荣1,449,101,54397.6672
2.03廖义刚1,450,445,34497.7577

会议选举胡炜先生、邹荣先生和廖义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计算。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徐立红1,452,130,54297.8713
3.02彭爱红1,449,101,54397.6672
3.03刘文豪1,449,101,54497.6672

会议选举徐立红先生、彭爱红先生和刘文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三位监事与已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董琼女士和曹文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计算。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票数比例(%)
1.01韩峰195,959,12276.1993
1.02吴建华44,656,99517.3650
1.03邓永航43,111,29016.7639
1.04许越洪195,959,11976.1993
1.05李秀宏195,959,11976.1993
1.06聂建春193,696,41575.3195
1.07刘文鹏490,345,562190.6725
1.08聂头龙140,622,57754.6815
2.01胡炜224,037,83587.1178
2.02邹荣222,554,53686.5411
2.03廖义刚223,898,33787.0636
3.01徐立红225,583,53587.7189
3.02彭爱红222,554,53686.5411
3.03刘文豪222,554,53786.5411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晨、彭佳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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