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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7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2024年7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10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4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22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1李晋
1.02夏颖涛
1.03邓俊杰
1.04孙义
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郑洪涛
2.02李刚
2.03韩卫东
3.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党权
3.02吴江宁

上述议案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22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2024年7月5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311-67365929。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wintao@wintaotel.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B、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鹿

泉区智创谷中心22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胡今怡(收),邮政编码:050200。

C、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

0311-67365929。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22号楼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亚蕾 胡今怡

电话:0311-67365929

传真:0311-67365929

电子邮箱:wintao@wintaotel.com.cn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举行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1李晋
1.02夏颖涛
1.03邓俊杰
1.04孙义
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郑洪涛
2.02李刚
2.03韩卫东
3.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党权
3.02吴江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二: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截至2024年7月4日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139)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是否本人参会

股东签字(或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39

2、投票简称:元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 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 股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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