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5:30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利、刘泽荣、胡云林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充分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董事周军因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4,330.00万元用途变更为“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占首发募集资金总净额的6.88%。
变更后,原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1,609.71万元,“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33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