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
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494,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1%。本次股份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3,6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量的64.18%,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4,799,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72%;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329,5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9.4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2%。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2,000,000 | 否 | 是 | 2024年6月21日 | 2025年1月14日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99 | 1.02 | 补充质押 |
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二、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延期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52,610,000 | 否 | 否 | 2023年6月8日 | 2024年6月8日 | 2024年11月8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50 | 1.68 | 补充流动资金 |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457,494,897 | 14.61 | 261,610,000 | 293,610,000 | 64.18 | 9.38 | 0 | 0 | 0 | 0 |
深圳市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7,000,000 | 1.82 | / | / | / | / | / | / | / | / |
姚雄杰 | 40,305,000 | 1.29 | 35,960,000 | 35,960,000 | 89.22 | 1.15 | 0 | 0 | 0 | 0 |
合计 | 554,799,897 | 17.72 | 297,570,000 | 329,570,000 | 59.40 | 10.52 | 0 | 0 | 0 | 0 |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及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361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7.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4%,对应融资余额为30,771.3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9,361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4.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38%,对应融资余额为60,771.30万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96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对应融资余额为6,47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不会对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