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3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3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止。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
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即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6日,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7月18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