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拉鲁肽注射液获得美国FDA暂定批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收到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通知,由翰宇药业及HikmaPharmaceuticals USA,Inc.联合向FDA申报的利拉鲁肽注射液新药简略申请(ANDA,即美国仿制药申请)已获得暂定批准。暂定批准(Tentative Approval):指FDA已经完成仿制药的所有审评要求,即药品经审查,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已符合在美国上市的标准,出于专利权和/或独占权(exclusivity)未到期的原因,而给予的一种批准形式。直至专利或独占权问题解决后,美国FDA才能给予在美国终端市场销售的资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利拉鲁肽注射液
2、ANDA号:215503
3、规格:18 mg/3 mL (6 mg/mL)
4、剂型:注射液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
6、生产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利拉鲁肽(liraglutide-1)是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ucagon-likepeptide-1,GLP-1)的类似物,GLP-1受体是重要的药物靶点,具有多种生理功能:血糖依赖性促进胰岛素分泌、保护胰岛β细胞、延迟胃排空降低食欲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拉鲁肽注射液获得FDA的暂定批准,标志着该产品通过了仿制药的所有审评要求,即药品经审查,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已符合在美国上市的标准,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拓展美国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获得ANDA为暂定批准,暂定批准(Tentative Approval):指 FDA 已经完成仿制药的所有审评要求,即药品经审查,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已符合在美国上市的标准,出于专利权和/或独占权(exclusivity)未到期的原因,而给予的一种批准形式。直至专利或独占权问题解决后,美国FDA才能给予在美国终端市场销售的资格。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