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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视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认真核实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制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实现股东、公司和公司员

工的利益结合,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建立股东与经营层及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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