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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芯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1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履行临时监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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