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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租赁和华润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租赁和华润租赁开展融

资性售后回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分别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和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本次向中建投租赁融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向华润租赁融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两笔融资期限均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建投租赁和华润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议案》。公司与中建投租赁和华润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与中建投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

(一)中建投租赁基本情况

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8层
成立日期1989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秦群
注册资本346,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批发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建投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情况

租赁公司中建投租赁
租赁标的物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租赁物价值根据成都市川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预评估报告书,在2024年6月3日,评估净值23,548.53万元
权属公司

(三)拟签订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承租人公司
出租人中建投租赁
融资金额20,000.00万元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融资期限3年
融资成本 (IRR)不超过5.40%
保证金1,000.00万元
回购价0.01万元
租金支付方每季度支付租金一次,共12期
所有权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公司拥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与华润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

(一)华润租赁基本情况

名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702A、4703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徐昱华
注册资本308,433.4171万元
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公司与华润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情况

租赁公司华润租赁
租赁标的物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租赁物价值根据成都中地华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预评估报告书,在2024年6月11日,评估净值11,427.18万元
权属公司

(三)拟签订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承租人公司
出租人华润租赁
融资金额10,000.00万元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融资期限3年
融资成本 (IRR)不超过5.30%
保证金
回购价0.01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租金一次,共12期
所有权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公司拥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本次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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