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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源晓燕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武军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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