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1证券代码:834549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泽峰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截至目前,北交所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尚未结束,根据当前本次发行上市之审核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廷安、金文、刘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