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张栋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情况告知函》,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张栋先生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增持情况
1. 增持主体:总经理张栋先生。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
3. 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5. 增持的详细情况:
增持人 | 增持日期 | 本次增持情况 | ||
股数 (股) | 均价 (元/股) | 交易金额 (元) | ||
张栋 | 2024年6月21日 | 10,000 | 9.48 | 94,800 |
注:交易金额为不含相关交易费的金额。
6. 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增持人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张栋 | 0 | 0.0000 | 10,000 | 0.0005 |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张栋先生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张栋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张栋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