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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因任期即将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周颖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周颖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周颖女士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颖女士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彦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任周颖女士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刘彦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刘彦文先生刘彦文先生,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现任大连理工大学金融与会计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萃华珠宝、抚顺特钢、吉林化纤、大化B之独立董事,现任佳兆业健康(香港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公司投融资和IPO等,主持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50余篇,主编教材5部,有丰富的MBA、EMBA和EDP教学经验,讲授过风险投资、兼并与收购、资本运营和IPO与企业融资等课程,担任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培训主讲,担任大连电视台、电台节目访谈嘉宾等。

刘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范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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