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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39.20元/股调整为39.10元/股。

公司董事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属于2021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2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8.67元/股调整为18.57元/股。

公司董事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属于2022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11.70元/股调整为11.60元/股。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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