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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29,130,909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231,058,1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1,927,237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2,878,763.54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242,878,763.54元÷231,058,146*10=10.511586元;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0511586元)÷1。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29,130,909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231,058,1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1,927,237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2,878,763.54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和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27,237股后的229,130,909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34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242,878,763.54元÷231,058,146*10=10.511586元;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0511586元)÷1。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自编25幢后座401咨询联系人:陈冬捷电话:020-26188386传真:020-2618847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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