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6月20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集团”或“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4条相关规定,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于2024年5月23日决定对洪涛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且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已经正式进场开展预重整工作,但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1日